我县贫困户将彻底告别住窑历史
2015年以来,我县严格按照精准扶贫“1+18”实施方案要求,全面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坚持把农村危房改造作为改善农村群众居住条件、加快城镇建设步伐、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的重要举措来抓,全年对1000余户住窑群众按照脱贫要求,通过危窑改造、窑洞加固等方式进行了改造,贫困户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为全面提升农村困难群众的生活居住条件,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幸福指数,顺利实现整体脱贫目标。合水县将住在窑洞达到A、B级的贫困户全部纳入改造对象。通过多种帮扶措施全面提升贫困户居住条件,经过改造合水县1600多户住窑群众将彻底搬离窑洞住进新居,彻底告别住窑历史。 为了加快住房提升改造工作的按期保质完成,合水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扶贫、住建的县级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合水县贫困户住房提升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贫困户住房提升改造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明确了具体完成时间节点,在原址建房的,由农户自行组织建设,2016年2月25日前必须开工,3月15日前完工;在居民点集中建房的,由乡镇负责实施,以村组为单位,统一规划选址、统一标准建设,2016年2月20日前完成规划选址,2016年2月25日前必须开工,3月15日前完工;对自行购房的,由农户自行选择购买,2月25日前完成房产交易,带房产证或房管局备案的合同办理贷款手续。同时研究制定了《合水县2014年脱贫户和2015年预脱贫户住房提升改造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任务、改造范围、实施办法和具体要求,并根据贫困户意愿、自筹资金等能力情况,合理确定不同类型、不同档次的分类补助标准,对在原址进行的建房的贫困户,享受额度不超过8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贷款期限为10年,政府全额贴息;在居民点集中建房的群众,享受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贷款期限15年,政府全额贴息,乡镇政府负责居民点“三通一平”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县财政按每户2万元的标准进行补助;对自行购房的群众,享受额度不超过10万元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项目,贷款期限8年,政府全额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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