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国土局主动作为保障发展见成效
县国土资源局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发展大局,立足“管好土地、用活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定位,全力以赴保障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是规范程序保用地。合水县国土局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指标,主动与乡镇、交通、水务、油田等用地需求大的部门和单位衔接,摸清用地需求,对各类建设项目进行梳理,提前介入,主动服务,坚持计划指标保重点、一般项目靠挖潜,根据轻重缓急,有保有压、统筹调剂、合理安排,一个重点项目制定了一套用地审批征收工作流程图。全面落实了项目用地主体责任制、用地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跟踪督办制,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压茬推进,保障了基础设施、能源交通、生态环境和民生项目的用地需求。2015年,预审(初审)项目用地150宗、1676.73亩;申报农村集体建设用地4批次(宗)、201亩;城市(镇)、单独选址建设用地21批次(宗)、3992.74亩,争取省政府批准11批次(宗)1233.95亩。预审油田井场临时用地121宗、968亩。全年上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119.7万元。
二是规范管理促开发。按照“产权明晰、规划完善、调控有力、运行规范”的要求,以促进矿产资源保护和合理利用为前提,全县25个矿业权实地核查测量控制点全部签订了保护责任书,矿业权市场化配置率、矿业权年检率、合格率和矿山储量动态检测率均达到了100%。紧盯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不放松,合水县国土局印发了《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抽调21名工作人员,开展安全检查11次,下发整改通知书3份,排查安全隐患11条。按要求完成了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统计工作,做到了上报数据及时、准确。
三是严格制度重监管。合水县国土局全面推行经营性用地和工业用地竞价出让制度,严格执行《划拨用地目录》和建设用地协议出让最低价制度,不断规范土地市场化建设,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服务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对于已供土地建立了批后公示、监管联动、竣工验收三项制度,确保按照批准的用途、面积、位置、时间开发建设。完成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方案制定、资料收集等工作任务,按有关规定程序进行了项目招标,目前正在编制之中。2015年,全县供应国有建设用地7宗1177.5亩,依据《划拨用地目录》划拨供地5宗、1154.7亩,建设用地供地率达到了9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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