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县法院党组本着“责任明确、层层负责、相互监督、相互激励、奖惩严明、便于实施”的原则,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层层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确保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会上,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张洪伟传达了有关反腐倡廉建设会议精神,党组书记、院长李文科与各党组成员、副院长,分管院长与分管庭室负责人签订了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将责任细化分解到每一位干警。
2016年的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和往年相比增加了新的内容,责任书明确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责任范围、考核奖励和责任追究方式。并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各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要明确自己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承担的具体责任,以“理想信念更加坚定、政治素质更加过硬、思想防线更加牢固、廉洁司法更加自觉、工作成绩更加明显”为标准,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率先垂范,带头严格执行“五个严禁”、《法官行为规范》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廉洁自律规定。同时,要充分认识、正确面对和主动适应新常态,切实加强廉洁司法教育,着重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宗旨意识教育、法纪教育、作风教育、警示教育和责任教育,使全院广大干警不断增强廉洁司法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为平安合水、法治合水建设提供公正、高效、廉洁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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