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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案款送上门 司法为民显真情

来源: 作者: 刘杰 徐静 发布时间:2015-10-29 08:54:21 浏览次数: 【字体:

“好……好……谢谢法院……”话未尽,卧病在炕的申请人王某某已经哽咽,握着合水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的手久久没有松开。10月22日上午,合水县法院执行庭副庭长罗耀军和执行庭干警一行,专程来到店子乡某行政村,亲手递上当事人日盼夜盼的执行款5000元,解了当事人治病用款的燃眉之急。 

王某某与白某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县法院审理并依法判决:由白某某归还王某某借款70000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白某某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判决文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在拘留期间,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分期履行协议:由白某某2014年8月6日履行欠款2万元,2015年8月6日履行2万元,2016年8月6日前履行剩余款项。

2015年10月3日王某某骑车外出时不幸摔伤,经医院诊治为骨盆骨折、锁骨骨折,生活无法自理,三个孩子无人照料。合水县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得知王某某的具体情况后,尽管与白某某约定履行的时间期限未到,但执行人员多次与被执行人白某某沟通,于10月21日履行了5000元。因考虑到王某某因伤致残后行动不便,难以亲往法院领取执行款,执行人员遂于次日将该笔“及时款”亲自送到申请执行人王某某家中,免除了当事人行动不便的苦恼。 

近年来,合水县法院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以关注民生为重点,以促进社会和谐为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思路、推新工作举措,特别是对抚养、扶养、赡养、拖欠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畅通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积极为困难群众实行缓减免诉讼费,对无财产执行或被执行人下落不明的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提供司法救助金,全方位优质高效维护弱势群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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