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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公布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

来源:编办 作者: 王涛涛 发布时间:2015-10-14 09:56:04 浏览次数: 【字体:
    日前,根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市政府第十三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庆政发〔2015〕95号)精神,结合本次权责清单清理情况,按照“简政放权、对应承接、便民高效”的原则,县政府公布了第十二批取消调整和下放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58项。其中,新增的行政许可项目5项,取消的行政许可项目1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14项,县政府部门工商登记前置审批调整或明确为后置审批的事项7项,县政府部门保留的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1项。调整实施机关30项,其中:调整实施机关的行政许可项目23项,调整实施机关的备案制管理项目4项,调整实施机关的政府内部管理事项3项。
    本批调整后,县本级保留行政审批项目275项,其中行政许可项目202项,备案制管理项目事项38项,政府内部管理事项35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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