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委巡察办抓执行 促落实 以巡察监督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
意识形态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讲话中明确提出,要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纳入巡视监督内容。近年来,合水县委巡察机构高度重视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监督检查,聚焦意识形态的“靶向”作用,精准发力,全力保障意识形态工作扎实推进。
合水县委巡察办在具体工作中将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巡察监督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干部例会、专题培训等方式,夯实巡察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理论基础,做足巡前功课,使巡察监督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向更加明确。县委巡察工作开展以来,邀请县委宣传部就意识形态工作开展巡前培训6次,重点对意识形态领域需要监督的内容和方式进行详细讲解,切实提升了巡察干部在意识形态领域发现问题的专业程度。
合水县委巡察办不断深化巡察监督与意识形态工作的贯通协调,切实抓好巡察成果运用,每轮巡察结束后,对巡察发现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方面存在的问题执行双向反馈,经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向被巡察党组织和县委宣传部进行反馈,限时整改,倒逼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县委宣传部重点对发现的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全面、不到位、不得力的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行督促整改,有效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到位。十六届县委巡察以来,开展巡察2轮次,涉及23个县直部门(单位)、2个国有企业、3个乡镇和27个村(社区),反馈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24条,至目前已全部整改“清零”,全县各级党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质效得到了全面提升。
终审:王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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