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采取“四项措施”强化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建设,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近年来,合水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积极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与创新,强化合作社规范化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截止今年6月,全县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农民合作社269个,入社成员1.12万人,带动农户1.85万户,占农村总户数的49.9%,合作社注册资金达6.89亿元。全县有国家级示范社2个,省级示范社 2个,市级示范社7个,县级示范社30个。合作社的发展,有效地提升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在农民增产增收方面发挥了显著的引导作用。
一是制定合作社发展有关政策。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政策,先后制定了《合水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标准》、《合水县示范合作社扶持办法》、《合水县关于促进林业合作社创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今年,在全国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九部门《关于引导和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的意见》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出台后,我县及时召开会议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开展学习讨论和进行调研,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民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合政发〔2015〕86号)和《合水县农民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合政办发〔2015〕95号)两个文件,为合作社进一步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
二是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根据国家、省、市文件要求和各级示范社的评定标准,按照每年示范社上报分配名额,由农牧局牵头组建示范社评定工作小组,对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认真排查、评审、量化评分,选定合作社后按照《申报书》要求予以推荐上报。建立了动态监测评价制度,对已经评定的示范社建立示范社名录,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监测合格的示范社继续保持示范社称号,监测不合格的取消其示范社资格。
三是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实行定期不定期的到合作社进行检查指导,按照基本设施是否齐全、组织机构是否健全、章程制度是否完善、社务管理是否民主、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经营服务及经营效益好不好等方面和合作社成员数量、成员收入是否高于我县同行非成员农户收入等指标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指导。
四是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队伍建设。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经营管理人员、种养能手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育计划,组织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业务培训,以提升农业组织化、专业化、集约化和规模化程度,培养一支懂法律、善经营、会管理、有热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队伍,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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