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国税拓展合作事项 深化国地税合作
加强国地税合作是新形势下税务部门转变职能、提高税务行政效能、推进依法治税的内在要求,也是强化税源管理、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举措。为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持续提高国地税合作水平,充分发挥合作效能,县国税局、地税局进一步拓展合作事项,深化国地税合作,健全和完善科学、务实、长效的合作机制。
一是加强国地税数据交换。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及时交换共管户信息,定期对纳税人基础信息、纳税申报信息、发票信息、税务检查信息等数据进行交换共享,并对共享数据进行分析比对,进一步夯实税源管理基础,防范和降低税收管理风险。
二是共同做好税制改革衔接。加强联系沟通,共同做好建筑业和房地产业、生活服务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工作。按照国家税制改革统一部署,共同实施分析测算、政策调研,共同制定纳税人征管信息交接方案,确保国、地税推动税制改革工作顺畅衔接、平稳有序。
三是联合开展纳税信用管理。联合开展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联合发布纳税信用等级公告,联合实施纳税人分类服务和管理措施。
四是共同开展税法宣传培训。在全县范围内共同举行“税收宣传月活动”等活动,共同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材料,现场解答相关问题,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五是联合开展评估核查和税务稽查。对市局、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的专项检查、专案检查,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重大涉税案件,涉及国地税共管户的,联合开展评估核查,共同研究处理意见。定期召开国地税稽查工作联席会议,沟通年度检查计划,共享重大案件信息资源,统一个别案件的定性和处理口径,协商解决协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联合开展打击发票违法犯罪活动,共同开展曝光黑榜企业名单等反面典型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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