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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处一起购买汽车纠纷案

来源:工商局 作者: 吕川平 发布时间:2015-07-22 09:03:52 浏览次数: 【字体:

7月13日,合水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张某投诉,称其于7月7日在县城某汽车贸易分公司定购价值3.68万元宝骏乐驰弦彩橙1.0L标准型汽车一辆,并预交了4000元定金。7月10日经销商电话通知其前去接车,张某到该公司接车时发现预订车辆中控台面板结合处有约一公分宽的缝隙,在张某提出质疑后,该汽车贸易公司工作人员未征求张某意见,擅自拆换了该车的中控台面板,张某以此认为该车已维修,要求更换,否则退回其定金,经销商不同意其要求,因此发生纠纷引起投诉。

经县消协现场了解,该分公司擅自更换张某预订车辆中控台面板属实,消协工作人员在充分了解事实经过的基础上,多次与双方协商调解,通过对经销商宣传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由该汽车贸易分公司给消费者张某调换一辆新车,化解了双方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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