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办狠抓“五项举措” 落实“两个责任”
今年以来,县扶贫办党支部按照落实“两个责任”要求,结合自身业务工作特点,狠抓“五项举措”,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修改完善了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将“两个责任”要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扶贫开发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纪委四次、五次全会、省纪委四次全会精神。通过开展经常性的廉政思想教育活动,进一步全体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二是规范项目管理。从完善制度、建立机制、规范管理、强化监督等方面加大扶贫资金管理,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在编制扶贫规划和筛选扶贫项目中,严格实行项目论证和评估制。县扶贫办对申报的扶贫项目逐一进行实地审查,按照是否符合精准扶贫要求、是否能给群众带来实惠、是否能让有限扶贫资金发挥更大效益等标准,对项目的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严格把关。
三是坚持阳光运行。在扶贫资金的分配和项目的安排上,始终坚持规范、公平、公开,及时在公开栏和报刊上公告公示到村到户的项目,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确保各项扶贫项目阳光运行。
四是严格检查验收。对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监测,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查处。项目实施竣工后,根据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竣工报告,由质检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并填制验收合格报告单。
五是加强后续管理。对已竣工验收的扶贫项目工程建立项目档案,实行责任管理。通过“村规民约”增强群众自觉维护意识,确保实施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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