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坚持“三个常态化”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
合水县自然保护区149.8万亩,有太白、连家砭、蒿咀铺、拓儿塬、大山门5个保护站,核心区43.7万亩、缓冲区28.8万亩、实验区77.3万亩。按照《全市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实施方案》等文件的要求,合水县环保局全力以赴加强自然保护区监管,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具体工作中做到了“三个常态化”:一是执法检查常态化。制定印发了《合水县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专项检查实施方案》,依据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甘肃省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根据《2015年庆阳市环境执法计划》的标准和要求,县环境监察大队加大巡查频次,定期不定期对辖区自然保护区进行现场执法检查,严查自然保护区内各项制度,建设、旅游、资源利用等项目审批及非法开采等情况,严厉打击乱砍乱伐、扑杀狩猎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共赴自然保护区执法检查3次,配合省、市环保部门进行专项督查2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二是联动沟通常态化。采取“市级督查、县区监管”的工作机制,加强与县直相关职能部门横向联动,县环境监察大队联合合水林业总场、国土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次。同时,县上与林业、农牧等27个职能部门签订了环境保护监督管理目标责任书,实行自然保护区等区域和行业多方监管。严格时限,及时向市环保局报送了《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项目统计表》、《自然保护区现场环境监察记录》等资料,强化与上级环保部门的纵向沟通。三是宣传引导常态化。充分利用3.12植树节、“6.5”环境日等节日,深入基层林场、学校、自然保护区周边村组,通过栽埋警示牌、 修建宣传碑 、装订展板、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开展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宣传教育活动2次,栽埋修建警示牌、宣传碑3处,装订宣传展板11面,散发宣传单1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300多人(次),积极培养公民的环保意识,努力形成全民重视、全民动员、全民支持自然保护区监管和保护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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