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扎实做好农村低保二次提标工作
结合省市文件精神,县民政局在今年1月份对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提高补助标准的基础上,再次对农村低保进行了提标,一类对象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246元提高到275元,二类对象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192元提高到234元,三、四类对象补助水平维持原标准不变,不做调整。
为准确保障对象,县民政局采取乡镇自查、县局抽查的方式对全县一、二类对象进行了全面检查,准确认定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杜绝“关系保”、“人情保”现象,真正把困难的群众纳入一、二类保障范围,实现年内农村低保一、二类对象政策性脱贫。
本次提标共涉及一、二类对象3730户,10446人,共补发1-6月份提标补助资金230.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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