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纪委不懈纠“四风”严查快办违纪行为
县纪委认真贯彻中央、省、市纪委的要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不懈纠正“四风”,促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强化责任担当,竭力履行职责。按照“图表式分责、链条式传导、网格式覆盖、倒逼式追责”思路要求,认真落实省委“3783”主仃责任体系和市委“1+2+5”工作模式,扎实推进“两个责任”标准化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各级各部门绘制完成了五类图表清单。通过会议传导、约谈传导、督查传导和通报传导等方式,一级一级交责任、一层一层压担子,不断明晰务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2014年以来,县委主要领导、纪委书记先后约谈乡镇、部门党政领导400多人(次)。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监督重点。县纪委班子充分发挥监督职责,突出组织协调、纪律检查、党内监督、作风督查、案件查办“五项”主业主责,每年年初,及时协助县委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领导、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加强对同级党委的监督,率先在全市制定了《合水县纪律加强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实施方案》及《实施办法》,突出对重大决策部署、干部提拔任用、廉洁自律规定落实、阳光用权四个监督重点。2014年,针对各种消费卡、奢侈浪费购买图书、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和“会所中的歪风”等问题,在全县集中开展专项治理。2015年,针对中央巡视组发现的领导干部住房超标、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拖欠群众财物等共性问题,通过自查自纠、重点抽查等方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共清理出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面积4430.31平米,已腾退4436.63平米,给22个单位调剂使用3178.72平米;清理清还群众钱款407万元,限时退还345万元,有效维护了群众利益。清理出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59起,立案查处2起,对2名公职人员给予了降级处理。
严格执纪问责,发挥震慑作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查快办。截至2015年3月底,共查处1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处理20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人),对5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诫勉谈话,查处未落实AB岗、工作责任心不强、请假超假等问题14起,对22名工作人员进行了组织处理、对16个单位点名通报批评,对2名纪检干部办案不细不深的问题进行了倒查追责处理。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