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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环保局“3+4+5”模式开展环境执法监管

来源:环保局 作者: 何银科 发布时间:2015-05-07 09:38:2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了进一步提高环境执法水平,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解决辖区突出的环境问题,县环保局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通知》的要求,围绕新《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的执行,坚持“事前严防、事中严管、事后严惩”的原则,“3+4+5”模式开展环境执法监管。   
       “3”即突出三个重点:防控环境风险,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等重点区域专项执法整治;二是缓解信访矛盾,加强石油等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三是落实污染减排,着力做好污水处理厂等重点企业环境监管。
         “4”即把握四个到位:一是注重现场监察到位,按照《2015年庆阳市环境执法计划》对监管对象和监管频次的规定,着重做好辖区重点市、县监管企业及重点建设项目和危险废物的监管,做好监察记录、证据采集及执法文书的核对,全面、准确的掌握第一手证据,留下执法监察痕迹;二是整改处置到位,对查出的21起环境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事业单位,该整改的立即整改,该处罚的按标准处罚,该查封的按程序立即执行,以高压态势严打环境违法、违规行为,实现新形势下环境执法监管新常态;三是执法程序到位,依据甘肃省环境执法“6+1”模式及《甘肃省环境监察常用法规及笔录模板汇编》的标准和要求,利用周一例会和集中学习的时间,加大执法人员执法程序学习培训,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四是应急投诉到位,认真做好环境应急投诉值守工作,畅通12369环保热线投诉渠道,全面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掌握环境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及时出动、及时处置。
       “5”即落实五点要求:一是要树立“预防为主,主动作为”的思想;二是要转变工作方式,明确重点任务;三是要发挥领导示范和协调作用,引领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四是要强化执法宣传,突出舆论的示范性和教育性;五是要夯实基础建设,提升执法队伍的“硬能力”和“软实力”,增强部门执法的“话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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