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健全四项制度提升信访工作质量
近期,县民政局建立健全四项信访工作制度,为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解决信访问题,做好信访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轮流值周接待群众来访制度。每周轮流安排2名科级干部和一名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在局信访接待室接待群众来访;班子其他成员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到分管工作的事发地、事发单位开展接访活动,倾听民声,化解民忧。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节庆日等敏感时期要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接访人数。有特殊信访矛盾时,尽量不安排会议、活动,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力做好矛盾化解工作。
二是健全信访接待、处理、登记制度。设立信访接待、处置登记簿,对信访人家庭情况、信访内容、处理、反馈情况做好记录。信访工作分管领导进行定期收集、汇总、分析并协商解决。
三是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制度。班子成员根据各自的分工,带领相关股室排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重点是集体访苗头、信访热难点问题、行为偏激的信访老户、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信访突出问题等把等待接访变为主动查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专项排查相结合。在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重要节庆日等敏感时期,要开展专项排查。上级部门有部署的,按要求组织好集中排查。
四是健全限时办理反馈制度。同意受理的信访件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并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可适当延长时限办结。遇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办结的,应提前向信访人说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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