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民政局“五个措施” 完善我县社会救助体系
县民政局按照“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总体思路,全面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民生政策,使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惠及到每一位城乡困难群众。目前,基本建成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为基础,以医疗救助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临时救助为补充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
一、高度重视,资金保障,夯实社会救助工作基础。县民政局把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作为年度为民办实事工程进行重点落实。重新修订完善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在财力、人力、物资等方面全力配合民政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从而在全县上下形成了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认真落实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有效保障了城乡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
二、规范管理,阳光审批,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434元、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10元。本着“应保尽保,特困重保、超标退保、阳光施保”的原则,按照“三级审核,三榜公示”程序,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出台了《合水县城乡低保管理办法》和《合水县社会救助工作责任追究办法》,确保了城乡低保在阳光下运行。截至目前,累计为3610位城市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394.5万元,累计为24561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保障金1892.27万元,基本上实现了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
三、创新模式,强化服务,农村五保、孤儿供养实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314元,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114元。截至目前累计为885位供养对象发放供养金185.39万元。在管理方面,引进社会工作理念、专业知识、工作方法和技巧,实现为老服务由传统的身体照料、生活护理模式向“医疗护理、日常生活照料、康复保健、娱乐学习、心理治疗和临终关怀”六位一体的社会工作专业化服务模式的转变。我县严格做到对孤儿保吃、保穿、保医、保住、保教的“五保”政策,安排人员及时解决孤儿在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四、落实政策,专项救助,解决城乡群众医疗困难。为切实解决城乡困难群众医疗困难,我县制定并实施《合水县城乡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办法》,对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人员及城乡特困群众实行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免费救治。通过参保参合、平安保险赔付、大病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减免等医疗救助模式,实现医院、新农合信息、保险赔付信息与民政救助信息无缝对接和充分共享。今年已累计为215位城乡患病困难群众,共发放医疗救助金116.9万元。
五、完善制度,救助急难,彰显以民为本工作宗旨。《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于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我局在全面宣传贯彻落实的同时,积极探索“救急难”工作新路子。县上制定了《合水县城乡居民临时救助办法》、《合水县社会救助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合水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实施方案》等制度,为“救急难”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完备的政策依据。还建立了一门受理机制、协同办理机制、快速响应机制、信息反馈机制、社会参与机制、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六项机制,确保救急难工作及时、有效、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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