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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民政局围绕“三大体系”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来源:合水县民政局 作者: 许姣 发布时间:2015-04-20 09:14:17 浏览次数: 【字体:
        今年以来,合水县民政局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围绕“三大体系”建设,全力做好救灾救济工作。
        一、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防灾减灾宣传工作,充分利用“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相关知识宣传活动,加强群众防灾减灾意识。二是及时修改、完善县、乡、村三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加强演练,确保自然灾害发生时预案启动快、运转顺。三是进一步完善各乡镇灾害信息员人员结构,保证每村(社区)1名灾害信息员。提升灾害信息员自身能力和业务素质,增强灾害信息员对灾害损失评估、灾情统计报送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等基本知识的熟练掌握,确保灾情报送的及时性、规范性、准确性。
        二、灾害救助体系建设
        一是做好灾情报送工作。根据民政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要求,乡镇要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内将灾害基本情况初报县级民政部门;每24小时进行一次续报;灾情稳定后,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在2日内进行核报。二是管好、用好救灾款物。严格按照个人申请、村组评议公示、乡镇政府审定公示、上报县民政局审批的程序进行救灾款审批发放。对重点救助对象要掌握到户,实行重点管理、重点救助。救灾款物发放要严格按照“一折统、一册明”和《救灾款物管理办法》进行发放,只能用于解决灾民和困难群众的吃饭、穿衣、治病、紧急转移等问题。
        三、灾后重建体系建设
        灾后重建工作关系到灾民的基本生活问题,按照上级要求,要把灾后重建与脱贫攻坚、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农业示范工程建设结合起来,按照科学评估、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的思路,科学提出重建方案,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帮助灾区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救灾投入机制。资金补助不搞平均分配,坚持“困难大的多补助,困难小的少补助”的原则,补助资金按建房进度实行社会化发放。同时,要继续推进农村住房保险工作,大力宣传保险责任范围、补贴政策、赔偿标准等内容,让群众真正了解此项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参保意识,降低群众灾害损失,为灾后重建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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