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生态护林员管理 助推精准扶贫工作
为扎实做好贫困人口转化为林业生态护林员工作,自生态护林员选聘实施以来,县自然资源局按照“县建、乡聘、中心管、村用”的聘用原则,组织12个乡镇通过公告、申请、审核、公示、聘用、岗前培训等程序进行选聘生态护林员,经县扶贫办、人社局、残联、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审核后,报县自然资源局备案,建立生态护林员档案。全县在建档立卡贫困户中选聘生态护林员349人。目前,全县349人生态护林员登记建档、管护协议签订及首批护林劳务报酬135.844万元发放等工作已全面到位,今后全县349户贫困户、349人每户每年将有8000元稳定的收入来源,可以实现脱贫,达到习近平总书记“生态补偿脱贫一批”的扶贫要求,为助力我县脱贫攻坚提供支持。
一、迅速启动,精准落实政策。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甘肃省建档立卡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通过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岗前培训等程序选聘护的生态护林员。2018-2020年全县共选聘349名生态护林员,完成工资发放累计599.2万元,依据《庆阳市封山禁牧条例》及护林员管护协议规定,对选聘的生态护林员集中进行了岗前培训,并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考勤制度,及时兑付管护资金。
二、登记建档,精准人员管理。在乡镇上报贫困人口林业生态护林员的基础上,县自然资源局及时对全县349名生态护林员进行造册登记,逐人建档,确保生态护林员符合条件,胜任工作。同时要求各乡镇农业中心与生态护林员签好管护协议书,明确护林员护林职责和劳务报酬发放,使每个林业生态护林员都能履行护林职责,得到护林报酬,实现护林脱贫。
三、促督检查,精准发放报酬。按照上级要求,县自然资源局组成督查组,每年对乡镇的林业生态护林员的选聘及履行护林职责情况进行抽查,没有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生态护林员。2020年6月8日,县自然资源局开始发放生态护林员首批劳务报酬每户8000元,目前已发放完毕。全县未出现一例因生态护林员选聘或护林员护林报酬发放而出现的信访案件,得到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肯定。
四、是严格考核、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各乡镇严格按照《合水县生态护林员聘用和管理办法》的要求,抓好日常监管和考核考勤。一是严格考勤,加强管理。各乡镇严格按照省林发《甘肃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选聘生态护林员实施细则》【2020】37号文件规定,严格选聘护林员。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成立护林员考核和管理领导小组,严格按照合自然资发《合水县护林员聘用和管理办法》【2020】31号文件规定,切实抓好护林员日常考核和管理工作。二是落实政策,依法管理。各乡镇对村级选聘的护林员从公告、申报、审核、公示、聘用、培训及上岗等程序上进行严格审核,举一反三、坚决杜绝重度残疾和及重度残疾人员、外出务工人员选聘为护林员。三是明确任务,靠实责任。各乡镇划定护林员管护责任区域,实行护林员包山头、包地快责任体系,进一步靠实责任,确保森林资源完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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