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城乡低保及五保供养再次提标
自今年1月1日起,我县城市低保标准由原月人均282元提高到3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原年人均2193元提高到2434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3310元提高到4314元,分散供养标准每人每年由3110元提高到4114元。此次提标将惠及近2.9万人。与此同时我县将完善临时救助工作体系,逐步建立“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机制,让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并推动低保信息管理系统与经济状况核对系统对接,提升低保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
据统计,2014年,全县累计享受城市低保待遇4.9万人次,农村低保待遇2.45万人,五保供养1005人,累计发放低保及五保供养资金488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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