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自然资源局多举措压茬推进全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2019年年初,省自然资源厅下发了《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19年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工作的通知》(甘自然资源办发[2019]138号)文件,该文件明确要求:2019年3月15日前,各县市区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和闲置土地处置率达到10%;5月31日前,达到15%;9月30日前,达到30%以上,对于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处置任务的地区,省厅将不予受理建设用地审批。当时,全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仅为9.64%,尚不足10%,省厅已停止我县新增建设用地审批。面对全县日益剧增的建设用地需求,用地又无法正常落实审批,县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按照“启动征迁一批、及时供应一批、撤销退回一批”的原则,压茬推进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工作。
一是要精准把脉,建立起批而未供土地台账。充分利用全县“一张图”数据,将城市(城镇)总规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卫星遥感影像图进行叠加,并与历年来产生的批而未供土地矢量数据进行套合,按照土地审批用途,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摸清批而未供产生的原因,进行全面梳理汇总。同时,由县自然资源局局长牵头,分管副局长、相关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同志参加,及时召开会审会,逐一“会诊”制定精准措施,确保按期处置到位。
二是要分类施策,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原因造成的批而未供土地,采取不同的处置方式。如:对因土地未征收、无具体用地项目批而未供土地,及时组织相关工作人员现场踏勘,核实认定后,上报省政府申请撤回或核减用地批准文件。
三是对加大低效闲置土地处理力度。对经营不善、企业搬迁、长期占而未用等原因形成的低效或存量建设用地,建议县政府依法收回或盘活利用。对违反协议达不到投资强度的,依法进行处置,重新调剂使用,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四是建议县政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落实用地项目,科学引导,分类保障,促进产业集聚,加强土地调控,积极引导商业、服务业、住宅用地向已报批、征迁到位的棚户区改造片区集中;新建的工业类项目,除特殊情况外,向工业园区集中,优先安排使用已经报批的土地,切实提高全县批而未供土地处置率。
据统计,截至2020年3月中旬,全县已处置批而未供项目用地22宗,面积716.95亩,全面完成了省厅下达的指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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