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多渠道增收村集体经济收入
目前,全县34个贫困村全部实现了有集体经济收入,收入总额208.16万元,村均收入6.12万元,达到了2万元以上的脱贫退出标准。其中:收入5万元以上的村22个,占贫困村总数的64.7%,收入10万元以上的村3个,收入最低的村达到2.5万元,收入最高村达到11.51万元。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主要以发包及上交收入、光伏发电收益、其他收入为主,其中:发包及上交收入12.5万元、光伏发电收益122.4万元,其他收入73.26万元,分别占到收入总额的6%、58.8%、35.2%。主要做法: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把全面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的实施方案》《关于切实做好贫困村农民合作社建办全覆盖和消除村集体经济“空壳村”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县扶贫领导小组把消除空壳村列入乡镇扶贫工作考核管理,各乡镇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动员引导科技能人、致富能人建办企业,村集体利用政策资金入股实现分红收益,确保了集体经济空壳村得到消除。
二是贯彻落实政策,保障集体经济发展。积极贯彻落实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出台了合水县《关于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民的指导意见》《关于全面消除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空壳村”的实施方案》、《关于利用2018年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扶持贫困村发展村集体经济的实施方案》等文件,保障了村集体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三是盘活资产资源,壮大集体经济发展。立足贫困村级经济基础、区域特点和资源条件等实际,因地制宜,采取“试点先行、多点探索、逐步推广”的办法,全力抓促,合力推进,围绕“331+”产业发展模式进行试点探索,积极盘活各类资产资源,通过发展建办产业合作社,探索推进“331+”特色扶贫产业、光伏发电项目等来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初步形成了“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村集体”利益联结发展村集体经济机制,实现了村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四是严格三资管理,加强督查考核。通过加强村级财务审计,严格村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的民主程序,完善村集体资产积累制度,严控非生产性开支,统筹制定村级债务化解计划,分重点、分批次合理有效化解村级债务;建立了县级领导干部联乡督导和奖惩激励机制,分别抓好各自所包联乡镇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工作,对规模大、标准高、带贫能力强、助推贫困村经济收入好的经营主体进行奖励扶持,推动工作任务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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