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 开展网络食品责任人进行约谈
为了进一步加强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我所及时领会省市局对网络食品安全检查文件的精神,按照要求,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并对网络食品责任人进行约谈,我辖区内共有5户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
约谈会上,我所所长通报并分析了目前网络订餐存在的问题,组织平台负责人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重点就《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中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尽的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作了详细解读,强调了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主体责任。
约谈要求:一是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向我所进行食品安全备案登记,严格审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经营资质,建立备案台账,送餐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及对送餐人员进行食品安全培训;二是开展自查,对已入网餐饮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清理,确保入网餐饮单位资质合法、规范经营。三要规范送餐过程,保证食品贮存、运输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四要建立协作机制,定期将本平台入网餐饮单位名单报城区所备案,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
终审: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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