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调研督导合水县贫困村合作社问题整改工作
6月21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李军带领督导组前来我县调研督导贫困村合作社中央巡视问题整改及合作社规范化提升工作。督导组一行现场督查了板桥镇曹塬村、柳沟村,老城镇庙庄村农民专业合作社建办情况、运营情况、规范化提升整改情况,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现场反馈。同时对农村集体资源资产方面扫黑除恶的线索摸排情况及《合作社法》宣传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了督查。
李军指出,开展合作社问题整改和规范化建设提升工作是推进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任务,也是夯实乡村产业发展基础的重要举措。李军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高度重视整改工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靠实主体责任,逐村逐社开展指导督查,确保完成规范提升,取得实效。二要按照全市合作社规范化提升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指导合作社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章程、成员名册、成员账户、入股协议、会议记录等工作资料,指导合作社按要求聘请专业财务人员,规范建立合作社账簿、设置会计科目,全面准确核算收支,如实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收益;规范盈余分配机制,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对社员的吸引力,确保7月底前完成贫困村合作社规范化提升任务。三要加大对已运营合作社的运行监管力度,尤其是带动入股农户产业发展资金、国家及省市项目资金等“331+”合作社,要防止“一股了之”问题,采取购买农业保险、建立财务监管机制等措施,有效防范市场风险,通过合作社脱贫带贫能力。
合水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农经局等单位及乡镇领导陪同督查。
终审:李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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