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吉岘司法所成功调处1起征地拆迁纠纷
近日,合水县吉岘司法所成功的调处1起征地拆迁纠纷,矛盾纠纷的成功调处,加快甜永高速路公路修建进度,为王咀村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作用。
合水县吉岘乡王咀南头自然村村民代表杨某、丑某、孟某、柴某等人反映在2017年12月份甜永高速征地时,王咀南头自然村集体公共地(涝池)的部分面积登记到侯某名下,村民多次要求侯某把多登记到他名下的集体公共地(涝池)退还回来,遭到拒绝。无奈之下,寻求村调委会给予调处未果,故申请乡调委会给予调处。
司法所接到王咀南头自然村村民代表杨某、丑某、孟某、柴某等人的调解申请后,耐心听取了村民代表对此案件的陈述,积极和王咀村委会干部衔接,主动开展调解。首先,吉岘司法所工作人员深入现场,询问涝池原貌;其次,向知情农户了解事实真相;最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向王咀南头村民代表杨某、丑某、孟某、柴某和侯某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司法所工作人员告知双方权衡得失,并运用于情、于理、于法及农村的风俗习惯,结合近年来征地拆迁纠纷案例进行说服教育,提出调解处理方案。

工作人员通过数小时对村民代表和侯某“背靠背”的做思想工作,侯某的思想也松懈了。最终,村民代表与侯某人达成一致意见:1、侯某把登记到自己名下的公共地(涝池)退出0.15分归王咀南头自然村集体所有(甜永高速路征地补偿标准:每亩36805元,共计补偿款5520.75元);2、吉岘乡王咀行政村南头自然村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甜永高速路正常修建。
(合水县司法局吉岘司法所何前红供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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