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信访局“三步骤”引导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依法处理
为了进一步贯彻国家信访工作改革相关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涉法涉诉与信访相分离的工作要求,合水县信访局采取“三步骤”工作法,积极引导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通过司法途径依法处理。
第一步:明确告知。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途径解决的涉法涉诉类信访问题,如交通肇事和普通治安案件等,经接访人员认真登记,准确甄别后,及时按程序核发《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明确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及法定解决途径,引导信访人向有权处理的政法机关反映。
第二步:联合接访。《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核发后,信访人仍持续到党政机关和信访局,重复反映涉法涉诉类信访诉求,及时汇报分管领导,分管领导召集责任单位,法院、公安局等单位负责人,邀请法援中心律师参与,进行联合接访。详细分析案情,解释法律政策,告知信访人权利及案件办理的相关法律程序和时限,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政策支持。
第三步:依法处理。应由相关政法部门依法处理的信访事项,涉及部门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的前提下,从简从快依法处理,彰显法律的严肃、公正、公平性,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联合接访后,仍然在党政机关和信访部门重复上访的,信访工作人员耐心做好信访人的思想教育疏导和政策解释工作,收集整理音频视频等相关资料;对不听劝阻长时间滞留,或在党政机关无理哭闹、谩骂,扰乱正常办公秩序的,联系公安机关进行制止和劝离;对有围堵机关楼梯或大门、拦截公务车辆、打横幅、抬棺上访等违法行为的,公安机关按照《信访条例》、《治安管理处理法》和《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从严予以处理。
2014年以来,合水县信访局共核发涉法涉诉类信访事项不予受理告知单13份,邀请律师参与联合接访9场次,引导信访人依法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案件13件,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置违法上访行为3件,行政拘留16人,追究刑事责任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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