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加快推进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农药管理条例》,推进农药经营许可工作的开展,规范农药经营市场许可。县农牧局8月份以来,组织县农业执法大队等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农药经营许可书面审核和实地核查组,对申报农药经营许可证的48家经营主体进行了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
实地核查过程中,与经营人员交谈,了解其对农药管理相关规定,农药病虫害防治,安全使用农药等熟悉情况;工作人员对照《甘肃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表》,实地查看农资的经营现场和仓储场所,逐一核查农资经营者提供的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主要包括申请人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要求、经营条件(营业/仓储场所、设施和设备等)、可追溯管理系统要求、管理制度要求等五个方面。
实地核查中,发现部分申报农药经营许可存在货架或柜台未张贴警示标语、农药经营场所未与生活区域隔离、电子可追溯管理系统、扫描设备尚未使用、无通风设施申报材料照片与实物图不符等不规范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核查组及时指正,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限期整改,整改到位后再进行实地复查。
此次农药经营许可办证,是新条例颁布后首次申办。为更好地服务农药经营户,农业执法大队全程参与:政策宣传、人员培训、申报受理、现场核查和后期的审查审核、批准发证及证后管理等具体工作。截止8月29日,到目前为止,全县已经完成实地核查48家,其中责令整改复查41家。
实地核查工作的不断开展,将有序推动我县农药经营许可证核发工作的进程,为经营单位(个人)持证合法经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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