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修订)、《社会保险法》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县人社局从2014年7月1日至8月10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确保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对使用劳务派遣用工的单位、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建筑施工、加工制造、石油、餐饮企业和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个体经济组织进行检查。主要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重点检查用人单位是否在临时性、辅助性和替代性“三性”岗位上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被派遣劳动者与用工单位劳动者同工同酬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此次专项检查活动见实效,不走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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