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开展兽医体系效能评估工作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兽医体系自身建设,深化兽医体系改革,建设服务型和效能型兽医机构,实现兽医工作创新、完善兽医机构运行机制,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省级兽医体系效能评估的通知》(农办医[2014]22号)文件及省市开展兽医体系效能评估工作动员会议精神,我局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推进兽医体系效能评估工作。一是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效能评估工作,强化责任分工。二是成立资料评审小组,学习掌握评估标准要求和评估技术,负责材料梳理上报等工作。三是明确时限要求,按照省市关于兽医效能评估各项任务的总体安排,确保所有内业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按时保质量上报评估资料。目前已较好的完成了前期材料收集等工作,进入了梳理上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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