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开展农村沼气池报废核查工作
近日,合水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及时安排部署,依照国家和省办关于农村沼气池报废登记的条件,进村入户,全面开展沼气池报废摸底登记工作。
在排查过程中,严格按照农业部和省办规定的报废条件,主要分三类进行登记。一是正常报废。正常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户用沼气池,可以申请报废;二是灾毁报废。因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导致池体严重受损,无法修复的,予以报废;三是工程报废。受当地政府实施村庄集并、建设道路和天然气工程、生态移民等影响,致使户用沼气池不再具备运行条件的,予以报废。
合水县农村能源建设办公室把农村户用沼气报废等级与沼气安全隐患大排查紧密结合,以村为单位分类逐户填写《户用沼气报废登记表》,并逐户拍照由村委会盖章确认。对正常报废、灾毁报废、工程报废的户用沼气池进行鉴定和统计。因工程、灾毁需报废的农村沼气,需由当地乡政府提供当地国土、民政等有关部门出具的土地征用文件、灾毁等相关资料,从而确保农村户用沼气的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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