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酒驾曝光第7期」男子实习期饮酒后开车 驾证被合水交警依法注销还罚款一千元

4月2日21时40分许,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合水县解放东路开展夜查行动,发现一辆白色北京牌甘M3H923号小型普通客车较为可疑遂对其进行检查,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江存林说话有酒味,经酒精快侧测试,仪器提示音“您喝酒了”后,江存林被口头传唤至合水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接受调查。

经询问,驾驶员江存林承认晚上自饮了两罐啤酒后准备驾车去合水县电力局附近。在随后的酒精检测中显示,江某的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了71毫克/100毫升,属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的驾证要被记12分,“因为江某持有C1E驾驶证,其C1准驾车型还在实习期,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发生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被记满12分的,注销其实习的准驾车型驾驶资格。”

按照相关规定,合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对江某酒驾的交通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000元、扣12分的处罚决定,将依法注销其驾驶证的C1准驾车型。
终审:李娟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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