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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 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关系你我他

来源:农牧局 作者: 张小荣 发布时间:2018-04-03 09:39:39 浏览次数: 【字体:

近年来,合水县立足地域资源优势,坚持以农民主体、市场主导、政府依法监管为基本遵循,以“新型经营主体”为组织载体,带领广大农民群众走标准化、产业化、规模化生产经营的致富路子,大大减少了市场风险,延伸了产业链,使一部分农民实现了脱贫致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成立,为绿色农业的规模化、科学化发展提供了强大支撑。

如何在种植过程中使农民成为主体,突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呢?合作社通过采取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销售的方式,在节约生产成本、增加单产、提高品质的同时,还解决了农户与市场、农户与企业之间产、供、销不畅的问题,实现了资源的合理流转和优化配置,合作社生产的粮食销售到西安、宁夏、北京等地。县农经局通过科技推广培训体系,全力抓好广大群众的科技培训,为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不断注入科技力量,提高发展活力,增强内生动力。为农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在产前、产中、产后做好技术指导服务。还不定期组织农业专家深入田间地头关注作物生长各环节,及时解决农业生产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同时,完善各新型经营主体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队伍,制定岗位职责,加强本区域内农业生态环境的监管,确保本区域农业生态环境的稳定与安全,从源头上保障本区域农产品生态、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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