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农经局深入基层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进行专项检查
按照合水县2018年农牧业工作会议精神和《2018年合水县农牧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要求,县农经局负责全县12个乡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安全生产及管理工作,负责监管其生产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管理和事故防范工作。为此,县农经局制定了《2018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建立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3月27-29日,由局长带领专项检查组,对全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第一季度安全生产工作开展了专项检查,检查组先后深入12个乡镇的省、市、县级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示范性家庭农场及新注册的农民合作社,通过现场查看场地、安全设施、内业资料和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方式,依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的隐患谁整改”的原则,对生产经营及使用销售等环节进行专项检查,督促合作社理事长和农场主认真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中的内容抓好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各类危险源监控工作,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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