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水器着火自燃 工商调解挽损失
近日,庆阳市合水县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接到消费者董某投诉。2016年10月消费者董某在合水县某家电超市购买了一台价值2600元电热水器,2017年12月5日热水器发生自燃,烧毁卫生间的洗衣机等物品,造成直接损失。董某多次找经销商要求赔偿损失,遭到拒绝。
接诉后,合水县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消费者家调查取证。确认董某所述情况属实。执法人员多次和经销商沟通协调,商家最终为消费者赔偿经济损失28000元,投诉人对此调处结果表示非常满意。
提示:这是一起典型的因商品质量引起的纠纷,再次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家用电器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注重商品质量和品牌,防范以质量伪劣带来人身财产伤害的风险。

账号+密码登录
手机+密码登录
还没有账号?
立即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