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部门联动积极开展全县村级光伏扶贫发电项目选址工作

近日,根据县政府安排,县发改局牵头,国土、规划、扶贫、电力等相关部门配合,组成联合工作组,利用一周时间积极开展了全县村级光伏扶贫发电项目选址工作。工作组先后深入太白镇、蒿咀铺乡、老城镇等11个乡镇的34个贫困村,以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光伏扶贫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用地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8号)等文件为依据,将34个贫困村的废弃宅基地、石油井场、旧学校、旧村部等村集体闲置建设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作为本次村级光伏扶贫发电项目选址优先考虑的对象,其次考虑村集体荒草地、撂荒地。工作过程中,工作组成员严格按照“可以利用未利用地,不得占用农用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和“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进行规划选址。
目前,全县34个贫困村的光伏扶贫发电项目选址工作已基本完成。随后,县发改局将组织设计单位进行实地测绘,县规划局、国土局进一步进行规划选址和用地审核。对符合审批条件的村级光伏扶贫发电项目用地尽快办理规划选址及用地审批手续,确保我县村级光伏扶贫发电项目顺利落地实施,为合水打赢脱贫攻坚战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终审:王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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