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市第34项(合水县第15项) 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问题编号:市级方案第34项(合水县第15项)
反馈问题: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难度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日益凸显,对庆阳市区氮氧化物总量的贡献率已达7成以上,油气田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处于起步阶段,臭氧浓度持续增长,复合型污染防治任务艰巨。
整改目标:加强机动车废气污染防治和挥发性有机物治理,遏制臭氧升高势头。
整改时限:2022年12月底前
责任单位: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合水分局
整改情况:
一、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加快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平台升级改造。按照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督促合水县速捷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1日完成了机动车排放检验监管平台系统升级改造,并与市级、省级平台对接,信息检测数据传输正常。
(二)建设黑烟车抓拍系统。按照省市要求,我县分别在合水县211国道雷家坡段和西合二级公路与甜永告诉合水出口交汇处附近建成2套黑烟车抓拍系统,并于2022年9月7日完成验收。目前设备数据传输正常,待省生态环境厅正式启用后移交公安部门。
(三)强化建成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进一步强化建成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监管,加快登记编码工作,推进维修治理,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基本消除建成区超标排放的工程机械。目前我县已完成64辆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编码工作。
(四)开展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查整治。根据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治理突出问题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庆环大气发〔2022〕7号)和《关于开展加油站和储油库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庆环大气发〔2022〕16号)要求,我县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对1家石油企业、12家加油站等重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和回收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共摸排储罐66个,敞开液面6个。对全县辖区内的12家加油站全面开展了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检查,经检查核实,我县辖区内的12家加油站均安装油气回收系统并建立油气回收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制度、检修维护台账,油品种类、周转量等日常管理台账;12家均已完成油气回收系统检验报告,加油站密闭性、气液比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20952-2020)。
(五)积极开展县城建成区臭氧污染源解析工作。按照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加油站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减轻臭氧污染的通知》(庆大气办函〔2022〕16号)要求,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大气污染防治管控措施切实减轻臭氧污染的通知》(合大气办函〔2022〕4号),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加强油气储运及销售环节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管控。1—11月份,我县O3(臭氧)平均浓度均100微克/立方米,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整改结论:整改完成。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合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2年12月26日至2022年12月3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合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4-5524416
联系地址:合水县乐蟠西路
合水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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