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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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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3-01-31 21:20:22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特向社会公布合水县住建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合水县住建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工作思路,创新工作举措,提升工作水平,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取得了良好成效。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主动公开的信息包括我局机构职能等概况信息、法规文件及政府文件、规划计划、统计信息、政府采购、财务预算、目标责任考核、重大项目、人事信息、社会公益、工作动态、通知公告公示及业务信息等。全年公开政府信息数量121条,其中,部门文件7条,通知公告19条,预算决算8条,政策解读4条,人事信息9条,招考信息15条,预警信息54条,保障住房5条。全年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8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办复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我局高度重视,围绕住房城乡建设管理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始终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全局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研究、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切实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并指定思想作风正、工作责任心强的工作人员负责公开的具体事务性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层层落实,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四)平台建设情况。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公开信息把县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及时、全面对外公开相关信息及目录内容。

(五)监督保障。为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得更好,公安局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信息公开的操作培训。通过学习,全局人员认清了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程。积极督促各自职能职责,深研细学政策导向,定期调度分析研判,切实以钉钉子精神落细落实政策措施。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58.5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不够均衡。二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主动公开的目录体系还不够完善。  

(二)改进情况。针对以上不足,下一步我局将在以下几方面积极改进,努力积累经验,完善相关制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县要求,及时、规范做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督查各部门的主动公开情况。二是健全依申请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以公开促监督,进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和通报力度。规范信息公开申请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推动依申请公开制度良性运转。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