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53000000/202307250000004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3-07-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部门文件 |
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合水县房地产领域隐患化解主动创稳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合水县房地产领域隐患化解主动创稳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股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合水县房地产领域隐患化解主动创稳攻坚战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9日
合水县房地产领域隐患化解主动创稳攻坚战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为贯彻落实全省主动创稳会议精神,认真开展好全县房地产领域隐患矛盾问题化解工作,集中解决当前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群众反映的各类矛盾纠纷,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保障广大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大局,促进和谐合水建设。特提出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摸排梳理全县在建和已建成商品房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经营行为、工程质量、预(销)售、验收交付、税费缴纳、物业服务等方面的违规违法行为,集中解决房地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突出问题,实现全县房地产市场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市场监管制度不断健全,监管信息系统基本建立,部门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步形成,房地产领域矛盾纠纷显著减少,涉房信访投诉量显著下降
二、工作内容
本次整治行动以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切入点,全面清查在建和已建成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重点整治矛盾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项目,主要内容包括:
(一)违法发布广告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检查整治房地产开发企业发布虚假违法房地产广告、价格违法、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配合单位: 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司法局、县中级人民法院、县房产服务中心。
(二)未依法依规取得土地即开工和私自变更规划设计的问题。检查整治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未批先建,私自变更规划、消防等设计,随意提高容积率,合同约定的设施配建不到位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
(三)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的问题。检查整治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工程和基础配套设施质量安全不达标、未照图施工、保修期内不履行维修责任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 县质安站。
配合单位: 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局、县自然资源局。
(四)工程建设验收问题。检查整治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主动申请规划、消防、工程和竣工验收备案,或验收不合格问题久拖不整改等行为。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局。
(五)歇工停工逾期交房问题。检查整治全县房地产开发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等原因导致开发项目长期停工,逾期不能交房引发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市税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房产服务中心。
(六)开发企业违规代收税费和乱收费问题。检查整治全县开发企业代收滞留新建商品房契税、专项维修资金、办证费和其他费用等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 县税务局。
配合单位: 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房产服务中心。
(七)市政配套建设滞后的问题。统筹谋划安排加快全县房地产开发项目市政配套设施建设,解决房地产开发项目建成后因市政配套不到位的问题引发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配合单位: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局、县供排水公司、县供电公司。
(八)物业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检查整治全县内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安全管理滞后,环境卫生脏、乱、差及个别住户擅自将住宅改为经营性用房,影响其他住户正常生活;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服务不到位和设施老化等诸多问题引起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 县住建局
配合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房产服务中心。
(九)久拖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的问题。检查整治全县建成入住的房地产开发项目长期不能办证登记引起的矛盾纠纷。
责任单位: 县自然资源局、西华池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县公安局、县中级人民法院、县税务局、县住建局、县质安站。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房地产领域存在的乱象和矛盾隐患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稳定发展大局、事关党和政府形象,有关部门一定要提高站位,统一认识,以对党和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集中精力,靶向聚焦综合施策,以抓铁有印、踏石留痕的决心和信心,推动房地产领域隐患化解主动创稳攻坚战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实行责任到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实行小区整治任务分级分层包抓责任制,由责任单位负责协调组织抓总,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处置”的原则,将任务分解到配合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促使限时整改到位.
(三) 依法依规查处。对清查梳理出的问题,各单位要对照房地产领域各项法律规章制度,划清各方责任,有理有据予以处置。对不积极配合、不主动整改问题的房地产企业和建筑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并公开曝光,必要时列入黑名单,相关单位停止办理业务。
(四)加强舆论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房地产开发法律法规宣传,加大专项整治宣传报道力度。要采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信箱等方式,方便群众投诉,畅通举报投诉案件线索渠道,及时发现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单位要聚焦清查出的问题,将专项治理与制度建设相结合,完善监管措施,力求推出一批有特色、管得住、行得通的管理新机制,切实巩固整治行动成果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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