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53000000/2021040700000021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3-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合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合水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合财发〔2021〕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订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加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规定、办法、制度和标准,并组织实施。
2、参与市容环境卫生设施建设项目的方案拟定、审查和建设管理。参与城市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市容环境卫生设施配套方案的审核、监督和竣工验收备案管理。
3、负责环境卫生基础设施、设备的建设、采购、设置和维护管理。负责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管理;负责城市绿化园林的建设、维修、维护管理。
4、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负责街道清扫保洁、冲洗洒水,污水、积水处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特种垃圾的收集、清运、处置;公厕维护管理;负责扬尘和拉撒物的处理管理。
5、负责沿街建筑物主面容貌和临街景观及灯饰亮化管理;负责户外广告、门店招牌、跨街横幅的设置审批管理和乱涂、乱贴广告的查处清理;负责沿街摆摊设点的治理、管理;负责机动车、非机动车停车场所的规划管理;负责车辆清洗场所的规划管理;负责车容车貌卫生管理;负责夜市的规划管理;负责临街工程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管理。
6、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的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的引进、推广工作;负责市容环境卫生法律、法规、政策和环境卫生科技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市容环境管理的行政执法培训、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市容环境管理行政诉讼应诉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市容环境综合整治的组织、监督、检查、考评、调研工作;负责受理市容环境管理的来信来访和群众投诉。
8、指导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9、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合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隶属于县政府,内设办公室、市容队、园林队、环卫队4个队室。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6.5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3.84万元增加102.66万元,增加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城区维护面积增加,城市维护费增加;②在职人员增加。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全年支出预算1256.5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901.5万元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56.5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53.84万元增加102.66万元,增加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①城区维护面积增加,城市维护费增加;②在职人员增加。
2、专项经费355万元,其中:
(1)城市维护费350万元;
(2)公益性岗位和环卫工购买意外保险5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支出。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5万元,与2020年无增减。
4.会议费0元。
5.公用经费24.6万元,比2020年预算15.6万元增加9万元,增加36.59%,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由之前人均4000元调整至人均6000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七、绩效目标管理
本单位2021年度绩效目标项目2个,分别是城市维护费项目、环卫工人身意外保险项目。
城市维护费项目年度绩效目标:2021年度,全局共有各类作业车辆23辆,移动公厕、固定公厕17座,主要对全县城区基础设施进行维护。对水、电及车辆日常运行维修保养、燃油等费用及时报销,保障全局工作人员工作顺利进行。现全局使用作业车辆设备种类8类23辆以上,城市维护面积超210万平方米,通过对车辆及时维护、道路塌陷及时维修,确保全局工作运转稳定。通过实施城市维护费项目,确保工作运转稳定,服务对象满意度提高。
环卫工人身意外保险项目绩效目标:2021年度,全局环卫作业人员352人。人员野外作业时间长,不安全因素增多。通过实施环卫工人身意外保险项目,确保工作运转稳定,环卫工人身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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