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53000000/2021040700000018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3-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
根据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合水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合财发〔2021〕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及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2、负责指导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建立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组织制定、申报和发布县级行业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定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绿色建筑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腹部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燃气热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负责限额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组织市政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副营长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资质的申报、审查;会同文物等有关管理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5、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申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
6、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及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监督;负责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责任。负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报、下达与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拆迁单位资质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销售许可;组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9、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指导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造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省、市驻合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10、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应用。
11、监督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执行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1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政策;制订全县人防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建设行业企业监督管理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51.86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76万元增加1458.1万元,增加37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新增合水县西华南街道路延伸项目预算资金1000万元;新增垃圾焚烧处理经费500万元。
三、公共财政支出预算
全年支出预算1851.86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86.86万元
人员经费215.67万元,公用经费18.6万元,社会保障支出50.59万元,2020年目标考核奖2万元。
2、专项经费1565万元,其中:
(1)住建局业务费30万元;
(2)全域无垃圾专项运行费35万元;
(3)西华南街道路建设项目1000万元;
(4)垃圾焚烧处理经费500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
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预算1000000元。
五、部门一般性支出财政拨款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1.32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4.会议费0元。
5.培训费1.5万元。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和支出
七、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1年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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