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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效日期: | 2025-01-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部门
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5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及绩效目标申报表
根据按照《预算法》、《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合水县行政事业单位部门预算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单位本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及省、市、县有关政策规定。负责拟定全县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建筑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的政策、规章及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研究提出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建议;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管理。
2、负责指导全县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县住房保障年度计划、廉租住房补助资金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建立全县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的责任。监督管理工程建设实施阶段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定额的执行;组织制定、申报和发布县级行业标准、定额、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经济评定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投资估算指标、建设工期定额、绿色建筑指标并监督实施;负责拟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腹部工程造价信息;负责拟订全县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4、负责拟订全县城市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负责燃气热力、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城市雕塑;负责限额内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组织市政工程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副营长风景名胜区的审查报批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绿化、市政公用事业等企业资质的申报、审查;会同文物等有关管理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
5、负责拟订全县村庄和小城镇建设的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旧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的审查申报;指导村镇统一开发、综合建设、房地产管理和重点镇的建设。
6、负责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建筑业企业资质、注册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全县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建设工程及建筑材料和安装设备采购的招投标监督;负责全县有形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7、承担全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责任。负责拟订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镇危房和报废房屋的认定,组织和参与重大工程事故的调查处理。
8、负责指导全县房地产行业管理,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组织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县城镇房屋拆迁计划的编报、下达与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房屋拆迁单位资质的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销售许可;组织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负责住宅产业现代化和住宅性能认定工作。
9、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指导拟订全县城镇住房制度综合配套改造政策和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省、市驻合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实施工作。
10、承担推进全县建筑节能的责任。负责拟订建设行业科技发展和建筑节能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重大技术引进和创新工作;指导太阳能等新型能源在建筑工程中的应用;组织实施全县重大建筑节能项目;负责墙体材料革新、散装水泥推广应用。
11、监督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抗震设防法律、法规的执行。组织编制城乡建设抗震设防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执行全县工程建设抗震设防政策及技术标准;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的抗震设防(隔震消能)工作和旧有建筑物的抗震加固。
12、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人民防空工作的法规政策;制订全县人防建设规划、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
13、负责建设行业企业监督管理及建设工程项目执法稽查。
14、承办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设置
合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为正科级全额拨款行政单位,内设机构2个,分别为局机关和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安全监察站。核定行政编制10名,工勤编制1名,实有人数9人;事业编制5名,实有人数21人,遗嘱供养2人,财政公益岗2人。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5年收入预算1059.9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059.97万元,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89万元,污水处理费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支出预算
2025年支出预算1059.9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6.97万元,占43%;项目支出603万元,占57%。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59.97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
2025年基本支出456.97万元,比2024年预算增加51.48万元,增加6.8%,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
其中:人员经费支出420.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优抚支出。
公用经费支出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项目支出
2025年项目支出603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386.03万元,减少39%,减少原因为乡镇污水运行维护费用支出划拨乡镇。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1.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1.25万元,较2024年减少0.0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万元。
4.培训费0.3万元,较2024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主要原因为年度培训减少。
5.会议费0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35万元,比2024年减少10万元,减少22%。减少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业务费减少。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5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692.2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43.0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4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上年末固定资产金额为30.44万元。其中设备16.81万元,家具和用具7.85万元,房屋构筑物5.78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未安排预算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二)部门管理转移支付情况
未安排预算,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为空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未安排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为空表。
(四)非税收入情况
本单位无预算非税收入。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25年,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主要是污水处理社会购买服务经费、全域无垃圾专项运行费等。各项绩效目标内容指向明确、细化量化、合理可行,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补助):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指中共合水县委宣传部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
3、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基本支出(住房公积金)。
4、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根据省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指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补贴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8、会议费是指单位在会议期间按规定开支的住宿费、伙食费、会议室租金、交通费、文件印刷费等支出。
9、培训费是指党政机关开展培训直接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场地租费、讲课费、资料费、交通费、其他费用。
1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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