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53000000/2024091400000054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9-25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3年合水县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决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房屋拆迁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拟定全县房屋拆迁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及制度、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县规划区内的拆迁工作;负责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监督管理、拆迁信访接待、拆迁纠纷调处等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无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本单位没有相关数据,故本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050.44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514.6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是棚改任务减少,支出相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050.4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50.44万元,占100.00%。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050.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47万元,占4.66%;项目支出1954.97万元,占95.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050.44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减少5514.6万元,下降72.9%。主要原因是棚改任务减少,支出相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85.4万元,增长461.7%。主要原因是2023年有追加指标2个,用于阳光苑安置户楼层差、面积差和过渡费的支付。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50.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68万元,占0.03%;城乡社区支出2045.25万元,占99.75%;农林水支出1.00万元,占0.05%。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29.79万元,支出决算为2050.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9.8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残疾人保障金支付。
2.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29.79万元,支出决算为2045.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5.8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有追加预算,用于阳光苑安置户楼层差、面积差和过渡费的支付。
3.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驻村工作经费的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的支付。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3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7.79万元,下降28.6%,有人员退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有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
公用经费1.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1.77万元,下降99.52%,主要原因是上年的棚改专项经费在公用经费中决算。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三公”经费预算,所以无支出。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人,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机关运行相关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采购相关经费。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 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050.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解决阳光苑(二期)安置户楼层差价、面积差价;关于解决阳光苑(二期)安置户过渡费费用的报告等2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50.44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单位项目绩效评价选用的指标主要包括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等。采取单位绩效评价自评方式、运用成本效益法进行项目绩效评价。项目按照绩效目标的实施内容及工作要求实施完毕,执行情况较好,达到了预期绩效目标。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解决阳光苑(二期)安置户楼层差价、面积差价;关于解决阳光苑(二期)安置户过渡费费用的报告等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解决阳光苑(二期)安置户楼层差价、面积差价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12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377.91万元,执行数为1257.25万元,完成预算的91.2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解决阳光苑(二期)安置户过楼层差面积差项目,主要成就:保证了棚户区改造安置户能按时入住新房,所需资金按期支付完成,为棚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
下一步改进措施:执行部门预算管理。加强项目过程环节管理,对项目支出开展进度跟踪;更科学合理的编制资金使用计划,进一步细化收支项目,按项目内容、计划时间、开展进度支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关于解决阳光苑(二期)安置户过渡费费用的报告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6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07.2万元,执行数为682.7万元,完成预算的96.5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关于解决阳光苑(二期)安置户过渡费费用项目,主要成就:保证了棚户区改造安置户能按时入住新房,所需资金按期支付完成,为棚改工作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对绩效评价管理工作认识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提高预算绩效指标设置的科学性、合理性。加强对预算编制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绩效管理办法,科学合理地设置预算绩效指标,使绩效指标与工作实际更贴近、更切合,全面反映单位职能履行情况,提高预算绩效指标的可执行性。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产出指标,保障安置户488人按时拿到过渡费及楼层差、面积差资金。二是效益指标,保障了安置户住房问题;三是满意度指标,阳光苑二期安置户满意度达到98%。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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