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53000000/2022102100000056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2-10-21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预算决算 |
2021年合水县房产服务中心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房地产、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拟定全县房地产管理、住房保障及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负责全县经济适用住房、廉租住房建设及经济适用住房销售管理和廉租住房使用管理。
负责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住房补贴审核、发放工作;负责房改资金、已售公有住房和商品房维修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
负责房地产开发市场、交易市场、租赁市场的培育和管理,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及销售、评估、测绘、经纪、交易、租赁等行为;承担房地产开发项目预、销售许可证件、资料的核发办理及房地产租赁登记备案等工作;负责城乡房屋产权产籍管理、房屋权属证件办理等工作。
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21年度,我单位为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独立设置编制机构数1个,内设5个科室,有秘书股、住房保障股、物业管理股、产权产籍股,供热管理办公室。1个供热公司,即合水县西华供热公司。
(三)人员构成
合水县房产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6名,属事业编制,年末实有在职人员24人。科级7人,一般人员17人,退休10人。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21年度,合水县房产服务中心决算收入为31935380.10元,与上年度的18348636.94元,相比增加了74.05%;支出为31935380.10元,与上年度的18348636.94元相比增加了74.05%。原因是2021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拨入专项资金。合水县西华供热有限公司城区集中供热配套设施和管网改造资金增加,。
2021年本单位收入预算数为2386589.8元,收入决算数为31935380.10元。收入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加了29548790.3元。
差异原因为预算资金中未包含合水县城区集中供热工程款,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及保障性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补贴。
(二)收入支出结构情况
2021本年度本单位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为10789134.99元,占本年度总收入31935380.1的33.7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为16146245.11元,占总收入的50.56%。盘活存量资金5000000元,占总收入的15.6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549.98元,占本年度总支出31935380.10元的0.65%;城乡社区支出19438666.48,占本年度总支出31935380.10的60.87%;住房保障支出7162572.00元,占本年度总支出31935380.10的22.43%;卫生健康支出125591.64元:占本年度总支出31935380.10的0.39%;其他支出5000000元,占本年度总支出31935380.10的15.66%。
(三)“三公”经费
2021年度,合水县房产服务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4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000元,比2020年度决算支出减少3000元,下降37.5%;2020年年初预算三公经费支出70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000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3000元。“三公”经费减少主要是由于:一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及“三公”经费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二是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规定;三是严格控制开支范围及标准,四是严格执行公车改革制度,公务用车维护费年初一次性化转给机关事务管理局,不在决算中反应。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
3、公务接待费4000元,2020年年初预算数为7000元,决算支出比预算支出减少3000万元,较预算下降45%。2021年决算支出比2020年决算支出减少3000元,下降37.5%。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各项工作组的检查及项目的验收。共接待6批次,65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支出经费2386589.8元,比2020年度决算支出2728636.94增加342045.14元,增加12.53%。增加原因是供热公司运行费用增加。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3、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
4、政府性基金使用情况
本部门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支出16146245.11元。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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