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53000000/2021090900000032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1-09-09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合水县住建领域自然灾害 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合水县住建领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
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县关于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精神,按照《县安委会减灾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县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合安委会发〔2021〕12号)文件要求,深刻汲取各类事故、事件教训,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在全县住建领域组织开展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始终绷紧筑牢安全这根弦,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一把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把安全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开展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遏制各类自然灾害和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庆祝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二、目标要求
通过开展住建领域自安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夯实了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责任,细化整治措施,严格“建档、评估、整改、验收、销号、复查”的程序实施闭环管理,挂牌督办,综合施策,实现风险有效管控、隐患整改归零。通过集中消除一批安全隐患、防范一批风险灾害,堵塞安全漏洞,改进薄弱环节,推进重点工作,提升监管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扭转当前不利安全形式。
三、组织形式及范围
本次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由局党组统一部署,成立住建领域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附后),机关各股室、单位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反复发生问题、隐患长期未根治的重点行业领域集中进行检查。
四、时间安排
从2021年5月30日开始,至2021年6月3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全面检查阶段(2021年6月2日至6月12日)。各股室、单位按照工作方案,对所有领域、关键环节安全生产隐患开展全面、彻底、深入的检查,做到全覆盖、底子清、情况明。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建立工作台账,坚持即查即改,跟踪督促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1年6月13日至6月23日)。各股室、单位对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台账,对排查阶段未完成整改的隐患问题,深入分析研究,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时限要求,全部责任到人,集中整治整改,逐项销号落实。
(三)总结深化阶段(2021年6月24日至6月30日)。各股室、单位对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验收,巩固行动成果。同时,认真总结经验,评价工作成效,分析问题差距,针对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建立健全指导有力、长期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自然灾害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工作机制。
五、排查整治内容
(一)自然灾害
1.落实领导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情况,完善各类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定期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做好应急救灾物资、人员等应急准备情况。
2.防汛行政责任人的明确情况,通过各种渠道解决“最后一公里”预警信息发布情况,开展灾前检查和防灾减灾救灾准备工作情况。
3.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开展情况,开展灾情核查评估和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二)安全生产
1.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
2.1月23日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全省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会议精神传达、学习、贯彻落实情况,5月24日省、市安委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认真落实《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的通知精神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和年度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制定和细化情况;
4.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情况,2021年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阶段确定年度目标落实情况,年度目标任务推进情况;
5.严把安全生产准入关,在实施市政、城镇建设,项目落地,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情况;
6.《安全生产法》和《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的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7.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分解落实情况,对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情况,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一线操作人员安全职责落实情况;
8.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情况。三级安全教育是否被落实到位,有无培训计划、记录、台账是否齐全;
9.“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安全宣传咨询日、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开展情况;
10.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情况。对重点部位、重大危险源、重点设施设备和重大事故隐患进行实时视频监控情况;与所在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视频监控中心互联互通情况;
11.建筑施工单位要立即落实5月24日省安委会全体(扩大)电视电话会议上关于开展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的要求,登录甘肃省应急管理综合信息平台(网址为http://125.75.4.86:18000/login)注册账号,填报本单位安全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工作落实情况。
(三)专项内容
1、建设程序。以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园区房屋、房地产工程、城市绿化工程等为重点,严格行业准入条件,进一步落实建筑工程招投标、资质审批、施工许可、现场作业等个环节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
责任领导:安文涛 责任单位:城建股 工程股
2、建筑施工。深基坑、高大模板、升降设备、起重设备、脚手架等危大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三宝”(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四口”(预留洞口、电梯井口、通道口、楼梯口)、“五临边”(楼面临边、屋面临边、阳台临边、升降口临边、基坑临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责任领导:郭学超 张 斌 责任单位:质监站
3、城市燃气。排查城市燃气重大安全隐患整治情况,燃气、热力、排水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安全评估、养护和应急管理情况。
责任领导:安文涛 责任单位:城建股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股室、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和艰巨任务,自觉把思想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市县关于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决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针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切实可行措施,确保此次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大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序开展。
(二)全面细致排查。各股室、单位要坚持边查边改,以排查促整改,对排查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予以整改;暂时不能整改到位的,要立即制定和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要责令立即停工停业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导,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推动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真正落到实处、取得时效。
(三)严肃追究问责。各责任单位要扎实细致地做好自然灾害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对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走过场、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等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失职、渎职者,要予以严肃查处,切实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劲、解决不彻底不放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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