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水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 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等有关要求,现将“合水县工业集中区总体规划(2021-2035)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工业集中区概况
合水县工业集中区位于庆阳市西华池镇镇域内,合水县城南部,距合水县城(建成区)约1.6公里。规划区域为北至八一路、东至环城东路,西至圣象大道、南至迎宾路,占地面积约186.6695公顷。发展定位为:平庆都市圈工业集中示范区、庆阳市算力网络枢纽配套区,将合水县工业集中区打造为以数字经济、装备制造、电商物流为主导,配套以特色农产品精深加工的综合性工业园区。
(二)区域环境质量
(1)大气环境
规划区位于庆阳市合水县,根据大气环境统计结果可知,合水县环境空气常规六项指标中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规划区域内属于达标区域。
根据监测,规划区范围内特征污染因子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详解》中相应标准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等相应质量标准要求。
(2)地表水
由监测结果可以看出,区域河流各个监测断面的各监测因子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要求,水质较好。
(3)声环境
通过对规划区内不同类型的声环境敏感点进行监测,各个监测点位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的标准限值,声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4)地下水环境
通过对规划区设置的地下水水质监测点位的监测分析,地下水各监测点的监测因子均符合《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的Ⅲ类标准要求,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5)土壤环境
通过对规划区内各类型土壤现状进行监测,各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土壤环境质量 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168-2018)标准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较好。
(三)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
(1)大气环境:根据预测结果可知,规划期排放的污染物对区域及周边大气环境的浓度贡献很小,能够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不会改变周边的大气环境功能。
(2)地表水环境:根据规划期内的建设情况及依托的污水处理厂近期、远期的建设规模情况,污水处理厂有能力处理工业集中区的污水,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可接受。
(3)声环境:工业项目在设计中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应设计减振基础、安装消声装置、采用建筑隔音和铺装吸音材料,同时采取其他减振降噪措施,并利用平面布局的调整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交通噪声应“以避让为主、防治为辅”,合理选择道路经过的线路,尽量减少受声影响的人群数量,运行过程选择低噪声设备、及时维护设备,使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限制“超载”、修缮道路、营造道路防护林等都是降低公路运输噪声的有效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规划区各类声功能区环境质量可达到相应的标准要求。
(4)地下水环境:工业集中区的发展过程不会影响区域地下水量、水质、水位等,但是为防止风险情况地下水受影响,建议长期跟踪观察和监测重点区域,加强对工业集中区内污水处理设施管理,定期检查废水池的防渗性能,杜绝废水泄漏污染地下水事件。
(5)固体废物:工业集中区内主要一般工业固废中不合格边角料直接返回到工艺中进行再利用,废包装物外售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一般工业固废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贮存和处置;产生的危险废物,环评要求从危废的产生、暂存和管理按照相关环保法规、规范的要求,收集后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评价要求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严格履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生活、办公区内设置垃圾桶,定期将生活垃圾由垃圾车将垃圾运往垃圾转运站,而后由环卫部门进行统一处置。固体废物必须得到合理收集贮存及处理处置后,可有效控制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6)土壤环境:正常情况下对工业集中区的土壤基本无影响,为防止风险情况土壤受影响,所以在对企业原辅材料、固体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和运输途径严格管理,并做好区域内绿化工作的前提下,工业集中区的发展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7)生态环境:工业集中区的发展过程将会对区域内的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通过合理规划与建设,同时采取针对性的生态补偿措施,能在很大程度上减轻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基本维持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四)规划环境影响对策和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施工期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应根据自身项目的特点设计高效环保措施,企业生产必须使用清洁能源;重点排污企业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监控系统;排放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应按照源头控制、过程控制、废气收集、末端治理方式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
(2)地表水环境:加快工业集中区配套管网建设,建成完善的雨污分流制污水管网,确保区域所有企业100%接管。对排水企业开展达标排放监督性监测,确保稳定达标排放。
(3)声环境:开展施工期噪声污染防治;加强交通噪声防治和管理;控制社会噪声污染。
(4)固废:工业集中区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转运,加快固体废物资源化进程,提高综合利用率。鼓励并支持工业固体废物的资源利用,建立回收和资源化利用体系,危险废物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贮存。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规划定位、规划目标及产业类型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相关环保政策。空间管制规划基本符合庆阳市“三线一单”环保要求。
规划实施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一定影响,尤其是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声环境和生态环境,在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生态综合防护与恢复措施后,不利影响会得到削减或减缓,规划区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保护要求。
综合论证表明,在严格按照产业政策要求限制企业入区、根据规划环评落实优化调整建议、严格落实各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的环保措施并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相关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实施不会对区域环境产生较大影响,并且一定程度上可以改善区域社会经济水平,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分析,规划方案基本可行。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具体形式、起止时间、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期限
本次意见征求范围包括规划区涉及的群众、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等。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信函、邮件、来访等方式与委托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委托单位:合水县工业集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王学伟 电话:0934-5521655
地址:合水县政府统办大楼104室
环评单位:核工业二0三研究所 联系人:谢工
电子邮箱:1548136202@qq.com
地址: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科源三路869号 电话:18165385568
公众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可登陆网站(链接:https://pan.baidu.com/s/14ax4smteKL4VEoN-JcumkQ提取码:njs3)查阅。
公众可登陆网站(链接:https://pan.baidu.com/s/1WMBtovO_DMX0j4V-4i-lJg 提取码:arzy)下载并填写公众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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