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112200000063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11-22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合水县新能源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 建设运营管理指导意见(试行)》的政策解读
为统一布局规划建设和运营全县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以下简称新能源电动车辆)充电设施,优化供给结构,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使用新能源电动车辆需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3〕1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提升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保障能力的实施意见》(发改能源规〔2022〕53号)《甘肃省关于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落实措施》(甘发改就业〔2023〕560号)等文件精神,县政府决定,对全县范围内新能源电动车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进行规范管理。
一、适用范围
二、规划管理
三、建设管理
四、运营管理
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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