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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人民政府

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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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3120000001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4-03-1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预算决算

合水县防震减灾中心2024年经费预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次数: 【字体: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二、 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三、 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七、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八、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4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一、部门管理转移支付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表

十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根据2024年1月19日经合水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合水县2024年财政收支预算》,现将我单位2024年度收支预算和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防震减灾工作法规、条例、方针、政策,提出本县实施办法和措施。

2、制定全县防震减灾事业中长期目标和发展计划,编制防震减灾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管理全县灾情监测预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本县防震减灾应急预案,开展灾情评估上报工作;管理灾害程度区划工作和灾害预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预防地震次生灾害和防震工作。

4、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监管工作,在合水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设立防震减灾办窗口1个,涉及行政许可2项、行政处罚7项、其他行政权力8项业务。

5、负责全县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工作。

6、负责地震灾情上报和震后调查、安抚工作。

7、负责编制起草全县地震应急预案,积极做好地震辟谣、平谣工作。

8、负责收集全县区域内地震观测、监测点发生的地震异常和动态,及时汇总上报观测情况。

9、做好震害预测、震灾评估、应急救援等工作。

10、保护好地震观测环境,负责仪器安装、维修、标定和观测资料质量的管理。

11、组织震情会商,提出地震预报意见,编写震情反映、震情报告和地震趋势报告。

12、参与地震灾害评估和地震灾区重建规划。

13、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安排的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属合水县应急管理局二级单位,无内设机构。

三、收支总体情况

统筹考虑全年可用财力及单位实际需求,现预算收入70.72万元,支出70.72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情况

单位全年支出预算70.72万元,其中:

(一)基本支出70.7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预算65.92万元。

1)工资性支出65.92万元: 基本工资19.89万元、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15.1万元、绩效工资12.55万元、公益性岗位工资2万元医疗保险3.32万元,养老及其他社保7.79万元、公积金5.27万元等一并列入核定本单位工资性支出65.9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4.8万元。

1)公用经费:全年核定4.8万元(其中,单位公用经费中包含2024年工会会费0.5万元,按2023年10月单位在职正式职工人均0.1万元核定)。

项目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培训费、会议费等情况

核定三公经费0.13万元、较上年无增长,其中:公务接待费0.13万元、较上年无增长。三公经费不单独核拨,包含在单位公用经费之中,2024年预计接待2批次10人次,比2023年预算减少0元,下降0%,无培训费、会议费等。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无机关运行经费

、政府采购预算

本单位无政府采购预算

八、国有资产占用

单位固定资产期末原值9.5万元,净值2.07万元。其中:土地、房房屋和构筑物0.27万元,占固定资产的13.18%;设备0.87万元,占41.79%;家具、用具0.93万元,占45.03%。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

无其他重要事项

十、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年度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十一、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指防震减灾办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财政管理活动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指防震减灾办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用于住房改革方面的支出。

住房公积金:指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依据县上确定的比例为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是指县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费。

地震事业支出经费:是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024年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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