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4043000000017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4-3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通知公告 |
合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关于2024年全县防汛抗旱责任人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为切实做好2024年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全面靠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协调落实了全县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防汛乡级领导包村责任人、山洪灾害防御行政责任人,水库(5个)、骨干淤地坝(18个)、主要河流重点河段(19河段)、重要城镇(1个)、重要旅游景区(1个)、大中型涉河在建项目(1个)等重点防汛对象的行政责任人、部门责任人和管理责任人,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人员如有变动,由接替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防汛抗旱责任。
监督电话:0934-5522732
合水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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