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3070211020000103000000/2025111800000059 | 发布机构: | |
| 生效日期: | 2025-04-1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应急管理 |
合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工作要点
合水县安全生产委员会2025年的主要任务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暨安委会第一次全体(扩大)会议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全面提升安全生产“五大体系”建设水平,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发展与安全统筹融合。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将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消防工作重要论述作为党委、党组会议第一议题,作为各乡镇、各部门党委(党组)宣传工作重点;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等培训重要内容,切实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各乡镇、各部门具体落实;以下各项工作均需各乡镇落实不再注明)
二、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制定《合水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拓展延伸全面责任落实监督系统范围,督促党政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履行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和消防领域重大问题,深入一线排查整治隐患,重点时段开展暗访检查;县安委会主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每季度至少研究1次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其他负责同志每月至少研究1次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定期开展督导调研、暗访检查(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安委会办公室分工负责)。各部门按照“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修订完善《合水县新业态新风险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清单》,厘清职能交叉和新兴行业领域全链条监管责任;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职责,制定《县级行业领域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清单》,实行每个生产经营单位对应一个安全监管部门。定期研判安全生产形势、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有效激励员工机制,做到“安全培训到位、安全基础管理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应急救援到位”,坚决守牢“发展绝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聚焦畅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任务和城镇燃气、电动自行车、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建筑保温材料等重点行业领域“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工作,结合我县明确的35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深入推进治本攻坚“十大行动”;各行业部门根据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出台情况,配套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检查指引文件和视频解读,加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宣贯力度;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按照五定(定整改措施、定整改责任人员、定整改责任单位、定整改时限、定整改防范预案)要求,对重大事故隐患建档入库;完善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对督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挂牌督办,推动闭环整改销号,对“走过场”“假检查”行为严肃追责;严格落实举一反三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督促企业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主动向监管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并积极落实整改措施的企业,免于行政处罚,不查不改的予以“一案双罚”;指导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国家标准和小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打造一批安全生产标准化标杆企业单位,用好大幅度减少执法检查频次等激励政策。(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防范安全生产风险扩散升级。紧盯重点时段、重要场所部位和敏感人群等群众身边安全隐患,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涉及公共安全的风险隐患;推动建立健全新行业新领域相关风险隐患防范处置工作机制,强化安全监管;严肃开展事故调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责问责,稳妥做好事故现场处置和安抚善后工作;强化事故舆情监测引导,及时发布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做好安全生产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加强危化品全链条安全监管。落实危险化学品“一件事”全链条安全管理措施,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运输、废弃处置等各环节重大安全风险;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源企业“消地协作”专项督查核查;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建设应用水平,深化“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场景建设;加大专家指导服务力度,聚焦化工企业防爆区域防爆设备、有毒和可燃气体设置、特殊作业规范审批等重大事故隐患多发易发环节开展专项治理;开展烟花爆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持续深化油气储存企业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油气长输管道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审管衔接,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和化学品鉴定分类整治;加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整治提升力度,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制度,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检查力度。(县应急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六、强化交通安全监管。深化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非法营运、农用车和货车违法载人等行为;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加强对校车、“定制公交”、从业人员和企业的安全监管,督促老年旅游团、学生研学等各类旅游团队承接主体落实旅游包车“五不租”(不租用未取得经营许可的经营者车辆、未持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车辆、未投保承运人责任险的车辆、未签订包车合同的车辆),依法优选手续合规、审验合格、性能良好的车辆;深入推进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排查整治公路桥隧、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重点部位安全隐患;持续开展农村道路安全隐患突出路口路段治理,在急转弯、死角、交通事故多发处全面安装广角镜、警示牌、防护栏等安全防护设施,固化“三必上”、“五必上”和减速带治理工作成效;(县教科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七、强化消防安全监管。深入推进畅通消防“生命通道”工作,全力保障消防生命通道畅通;清理占堵划线消防车通道、消防车登高操作面以及消防救援窗口障碍物,遏制占道停车违法行为。开展科普宣传,集中曝光消防安全违法行为,播放典型火灾案例,剖析危害性和危险性,强化警示教育;推广运用科技信息化手段,提高违规安装防盗窗、占用消防车通道整治成效(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住建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严防高层建筑、地下营业性场所、大型综合体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风险,完善火源管控专人专责机制,落实农村一氧化碳中毒防控措施,严格执行野外用火审批、重点区域管控、隐患排查整治、检查巡查制度。(县安委会办公室、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八、强化建设工程安全监管。督促建设单位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监理企业扎实履行安全监理职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隧道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有限空间作业为重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施工图设计文件和专项施工方案,严厉打击施工和设计勘察等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按照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加强高速公路、隧道、大坝等重大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强化中省市驻合和县属建筑企业施工安全管理和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提升一线工人和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素质;持续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整治工作。(县住建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国资局、县应急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九、强化工贸等行业安全监管。深化冶炼、有限空间作业等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持续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整治(县应急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化粮食加工企业安全监管,开展重大事故隐患集中整治(县发展改革局负责)。落实预制菜、直播带货、生鲜电商等新业态监管措施,开展肉类产品、校园食品、网络订餐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持续加强锅炉、电梯、高风险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县市场监管局负责)。加强民爆行业安全监管(县公安局负责)。加强文化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委统战部分工负责)
十、深入开展城镇燃气全链条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职责,靠实属地监管责任,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城镇燃气市场监管机制;按期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巡查评估,加速推进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推动重要节点安装切断阀、报警器等智能物联感知设备,提升智能管理水平;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体检制度,定期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持续开展“九小场所”餐饮企业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厉打击第三方破坏城市燃气管道等行为,严查燃气项目中违法违规行为;压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重要岗位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落实燃气相关产品CCC认证管理,完善产品质量抽查机制,加强燃气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县住建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一、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全链条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要求,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严格执行电动自行车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强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加强销售企业监督管理,常态化开展产品质量抽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非法拼改装、制假售假等行为;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依法查处交通违法行为;加快停放充电设施建设,持续加强充电收费行为监管,督促指导居民小区开展停放充电管理,依法开展执法查处、劝阻和宣传提示,推动充电设施建设运营单位完成所属充电设施数据平台建设,实现实时监控;鼓励加装电动自行车电梯阻止系统,持续推进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对超过生产日期5年的蓄电池开展强制安全性评估;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和交通事故全链条溯源调查,整治期间发生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的一律提级调查。(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专班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二、扎实开展动火作业全链条安全整治。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若干措施和省、市安委会人员密集场所动火作业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有关要求,部署开展专项整治,推动有关单位落实动火作业安全主体责任,执行动火作业内部审批制度,将动火作业“六个必须”、电气焊“十不准”、检维修“七必须”等纳入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严格动火作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严格人员密集场所限额以上工程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办理,实施涉及动火作业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备案管理;严格限制人员密集、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等重点场所使用、营业期间动火作业,做到“六个必须”。严厉打击未落实审批(备案)手续擅自动火作业、使用无证人员动火作业、现场监护人员擅自离岗等违法违规行为,将严重违规情形纳入有关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强化动火作业行业指导,全面开展警示曝光和举报奖励。不断推进信息化管理平台应用,推动对焊机进行“加芯赋码”“一机一码”技术改造,加强动火作业信息化管理。(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县应急局牵头,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人社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三、扎实开展建筑保温材料全链条安全整治。部署开展全县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隐患全链条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摸清全县建筑保温材料生产企业基本情况,强力推广新型隔热阻燃材料,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满足节能和防火要求的复合墙体、保温材料制品,依据建筑保温材料行业规范条件,加大生产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频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严格规范产品出厂和施工进场检验检测,经检验检测达不到要求的建筑保温材料一律不得使用,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验检测机构,严肃查处并曝光;严把使用外墙外保温材料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关,推行限额以下工程属地备案制度;对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高层民用建筑,推行“一楼一牌”制度,开展建筑外墙外保温材料安全风险排查,加强日常维护管理和修缮改造;加大冷库建设过程安全监管力度,强化使用环节多部门协同监管;加强建筑保温材料产品标识管理,严格落实产品源头信息数据采集,强化溯源管理,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建筑保温材料生产厂家、生产批次等信息,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强化信用信息综合监管力度。对因建筑保温材料安全问题导致发生重特大亡人事故和重大影响事故,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及人员责任。(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住建局牵头,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教科局、县民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四、健全完善制度标准体系。健全重大事故隐患责任倒查机制和典型事故提级调查办法,强化对执法检查、事故调查处理、典型执法案例等结果的运用,推动激励惩戒常态化(县应急局负责)。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执法检查机制,推广“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执法工作模式;建立健全多层级协调联动执法检查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县应急局、县司法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和评估制度,开展跨部门、跨系统、跨区域综合演练(县应急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在事故查处时,及时将事故背后的安全标准问题反馈行业主管部门,推动标准完善并提高强制性。(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五、提升执法检查精准效能。开展规范涉企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持续开展“安全三问”,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职等情况作为执法检查必查项。推行问题隐患企业自查、专家诊查、行业抽查。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推广应用“互联网+执法”,强化非现场监管执法措施;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轻微违法首违不罚及“两轻一免”柔性执法事项清单;推动全社会加大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力度,重点行业领域6月底前、其他行业领域12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督促指导企业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推进监管队伍标准化建设,健全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家库(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开展油气储存、危险化学品、石油天然气开采、金属冶炼等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专家指导服务,建强专兼职技术检查员队伍。(县应急局、县工信和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六、增强考核巡查权威效能。按照市安委会《关于做好2025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考核巡查,运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多拍摄隐患场景”工作方法,完善信息系统,拉开考核档次,强化结果运用,提高考核巡查权威性。(县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十七、强化科技与工程治理支撑。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科技需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重大应用示范。持续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推进高速公路、桥梁、隧道、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和油气长输管道等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推进高危行业安全监管数字化转型。(县发展改革局、县教科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住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推动极端条件下应急通信装备配备,加大多功能、高性能、信息化救援装备配备应用力度(县应急局、县工信和商务局、县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加快替换改造服役时间长、生产效率低、工艺技术落后、安全隐患大的设备,推动高危行业机器换人、智能报警。(县工信和商务局、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十八、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强化应急抢险现场指挥协调和多部门联勤联战、联合响应,建成县乡两级应急指挥体系(县应急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配合)。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支持社会救援队伍建设,推进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与各专业队伍、志愿者队伍等共训共练。加强基层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推动“小快轻智”装备普及应用(县应急局、县人社局、县财政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根据国家关于加强基层消防安全“一件事、全链条”治理工作的意见,细化举措,及时部署开展工作。结合乡镇履职事项清单,指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专门力量;用好地方专职消防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强力推动防消联勤;将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化管理服务内容,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规范社会单位微型消防站建设;结合实际制定小单位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应急局等分工负责)。严格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发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参与事故预防功能。优化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布局,合理配置队伍数量,加强安全生产重点行业领域专业救援力量建设(县应急局、县财政局、县国资局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强化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一件事”全链条整
治,加强产品质量、建设管理、运营维护安全监管。(县发展改革局负责)
十九、加强教育培训和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和技能培训,配合省市应急部门做好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县应急局负责)。按照全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计划,开展高危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技能培训深化提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严格落实《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考试管理规定》《甘肃省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评估办法(试行)》,督促企业分层次开展在岗人员全员安全培训、班组长安全技能提升专项培训、新录用员工岗前培训,严格落实班前安全教育制度,提高教育培训质量(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学校安全教育,完善校内及周边安全设施,健全教育部门、学校同家长协同监管机制(县教科局牵头,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建立政企与媒体互动协同机制,实现传统媒体与新媒体交互发声传播(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应急局分工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消防宣传月、交通安全日、“安康杯”竞赛等活动。用好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场馆和体验基地,深入推进安全宣传“五进”,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良好氛围。(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总工会等有关部门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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