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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县医保局 发布时间:2024-02-02 12:14:37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特向社会公布合水县医疗保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个部分组成。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通过合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sxzf.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公布。若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合水县医疗保障局(地址:合水县统办2号楼1楼医保局办公室,电话:0934-552560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和省、市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总体要求,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公众号、微信、电视等多种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进一步扩大群众对医保政策的知晓面,为全县医疗保障事业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信息舆论氛围。

(一)主动公开情况。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力度,在确保不泄密的前提下,认真贯彻《条例》要求,依托门户网站,主动将医疗保障政策、医保工作动态等信息进行公开,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51条,其中,部门文件8条,通知公告17条,预算决算1条,政策解读19条,医疗救助信息6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认真落实《条例》关于依申请公开的工作要求,畅通申请渠道,明确工作责任人,及时关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动态,同时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知识培训,熟悉办理程序。2023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和网络安全责任制,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先审后发”工作制度,把好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努力确保信息发布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落实县政府有关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要求,不断完善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优化“合水县医疗保障局”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持续推进门户网站规范化管理。建立统一的医保咨询服务平台,工作时间保障咨询电话不间断接听群众咨询。

(五)监督保障情况。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发挥监督作用,领导小组成员履职尽责,定期对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发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3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无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的举报投诉和行政诉讼事件。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力度不够;二是群众参与度和时效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情况。一是继续加强组织领导。切实加强领导,明确推进政务公开的任务,确保工作常态化。继续抓好医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二是加大政务信息公开深度和力度。持续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众获得更加丰富、真实的信息,不断提高公众对政务信息公开的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