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070211020000233000000/2024062000000045 | 发布机构: | |
生效日期: | 2024-06-20 | 废止日期: | |
文 号: | 所属主题: | 政策解读 |
关于调整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保障政策的政策解读
为充分发挥医保基金引擎作用和保障功能,引导构建有序就医新秩序,持续提升群众满意度,市政府决定自2024年7月1日起,提高全市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实施居民连续参保激励措施。
届时,全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将统一提高5个百分点,退休人员和在职职工享受同样住院待遇。居民还可通过连续参保的方式,额外获得下一个待遇享受期内提高1个百分点报销比例的激励,累计激励不超过5个百分点;中途断保,则从重新参保第二年开始享受激励,累计激励不超过5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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